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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行人毫無抱怨的權利,必須勇於承擔和上開示: 華嚴經導讀(二):第二章【〈十行品〉— 十種實踐力】 第13-14頁: 欲界眾生就是欲望強;五欲愈輕,升天愈高。 我們在這裡爬來爬去,欲望一樣重;故得先免除黏住在我們的那個因素—「欲」。 「欲」從兩方面來論:一是傷害我們的七情五欲的「欲」,另外一方面則是「欲神足」的「欲」,亦即志願、志氣。這兩個同出一個根源。 七情五欲是黏住我們,讓我們生死輪迴不得出離的一個根本。我們受苦受難不必怪他人,必須歸咎於本身的欲望。欲望驅使你造不該造的業,於是你受苦受難。假如受苦受難之際能夠覺醒,受難即是翻身之機。 所以說修行人毫無抱怨的權利,必須勇於承擔。譬如病是什麼?前輩子造的業嘛,如今只是緣熟了,病的苦報現前而已。抱怨何用?老天已經不公了,你怎麼不去思考前輩子怎麼造業?過去已經過去,現在受這苦,是否要翻身呢?對不起,一旦抱怨就難以翻身。 怎樣才能不抱怨呢?當下承擔!常有人說:「師父!我業障好重!」 有多重?拿來我替你背!拿不出來,那沒辦法,唯有自己了了。 假設病有三斤重,壓得人喘不過氣來;現在用五斤重的「願」頂上來不就好了。 發願力去實踐、修行,業就轉掉了。問題是,這個「願」你能否發得起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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