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平等,沒有和平

和上開示:

華嚴經導讀(二)第九章:「離世間,先了解這世間」—第118頁

大凡世界上的戰爭,不是為糧食、資源而戰,就是為宗教的意識形態而戰。這個意識形態會使人的自我、我執去創造出一個「至尊」無上的教主,因而難容異己。

佛法談平等,而我們也嚮往真正的世界和平,所以應該將這絕對、至高無上、
唯我獨尊的意識形態先除掉,否則即使有短暫的和平,也是建立在一種權力平衡的基礎上,一旦權力失衡,戰爭即起。佛教原本就沒有教主,我們不過是釋迦牟尼佛
的弟子、學生罷了。釋迦牟尼佛是人間成佛,並沒說背後還有造物主,他告訴我們一切萬法因緣生、因緣滅,這已經很清楚了。能否要求其他宗教都與佛法有同等認
知呢?有此疑問者,不乏其人。

各位,只要學得、履踐佛法的真理三法印、佛法的因緣法,那麼不必然得成為佛教徒,你照樣信你的宗教。我相信不管是哪個宗教,教主都希望人類擁有幸福快樂的
人生,而不希望信徒或子民處在戰爭的恐懼裡。那麼想要達到這種幸福美滿的人生,就得了解無常法和因緣法,按因緣法和無常法的指導來過一生。學佛的必要性在
這裡。這雖然很簡單,但也非常重要,其所牽涉到的,主要是方法論上的問題。

第一,要有「六和敬」 的觀念,能和就共住,不和則離,這多太平啊!

第二,別老是認為自己最究竟、至高無上。華嚴宗雖然認為華嚴思想是人類精神文明的巔峰,可也認為不能離開世間善法。它有共世間善法,有共外道善法,有
共二乘善法,共大乘善法,不能因為自詡最殊勝就不食人間煙火,活到雲端去了。要知道,這種圓融性非常重要。唯有佛法所主張的平等平等才有和平,
否則不可能。當你內心裡一直存在自己的宗教(或觀點)是最殊勝的、最高的時候,你看別人就已經不平等了。禮貌上談包容,實際上卻是施恩,因為你覺得自己比
他人殊勝。這種包容既不夠尊重,也不夠人性。

佛法雖不直接談和平,但它告訴我們「沒有平等,沒有和平」,做得到真正的平等,才有可能讓和平兌現,那時就不僅是和平,而是太平了。真正的世界大同才有可能。這是佛法要領當中,可以兌現與實踐的,這是第一個。

其次談的是,佛法中談世界和平的問題,乃屬比較終極的部分。它也是智正覺世間、器世間和眷屬世間的一種綜合運用,但它是從宏觀面來看。你要找這種原則,在北傳教義裡比比皆是。另外一個比較微觀的部分,我們稱為「生命教育」。…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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